(中央社記者呂欣憓台北12日電)海研五號去年國慶日在澎湖龍門觸礁沉沒釀2死25傷,監察院認為海研五號因人為疏失而沉沒,今天通過糾正科技部和交通部。 監察院教育及文化、交通及採購委員會聯席會議於今天通過監委尹祚芊、仉桂美、陳小紅、蔡培村提案,糾正科技部和交通部。 糾正案文指出,科技部規劃建造海研五號時期,需求規範書已載明船上研究人員為30人的需求規格,但科技部卻未周延考慮船舶法令規定,率以貨船規格設計。 糾正案文並指出,科技部暨所屬國家實驗研究院海洋中心,在簽訂海研五號委託操作契約後,未依規定立即要求裕品公司確實執行及維持ISM(安全管理章程)證書的有效性,在契約訂定近8個月後竟發文中國驗船中心申請ISM豁免,導致海研五號取得豁免證書後,無國際公約強制規範,裕品公司即未落實安全管理與訓練,無法建立安全管理制度。 監委批評,政府投入15億元的海研五號,成軍僅2年即因人為操作缺失而沉沒,科技部顯有監督不力之責。 而交通部部分,糾正案文指出, 長達25年交通部怠於修正船舶法及客船管理規則,亦未及時制定海洋研究船相關管理規章,導致海研一號、海研五號雖符合法規中客船的定義,但卻以貨船名義及標準執行各項任務,使該等研究船身分渾沌不明,名不符實,確有疏失。 而交通部公告委託的財團法人中國驗船中心,逕將海研五號ISM等豁免申請速予核發證書,未依規定轉報交通部決定核發與否,有擴權之虞,且該船訂有商業性服務收費標準,違背豁免規定,交通部身為船舶法主管機關,對於委託驗船機構未依規定之作為,顯有監督不力及處理失當之處。1041112
- Nov 13 Fri 2015 15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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